2026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必背200问【文档资料电子版分享】考点精炼,形式新颖,打磨半年,看它就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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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必背200问【文档资料电子版分享】
部分考点整理
考点1 噪声污染防治
1.将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2.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建设单位对配套建设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4.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
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6.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7.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8.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
9.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
10.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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