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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法规王东兴2027年视频百度网盘_模考金题班+经典母题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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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展示:

二十三、刑法

1.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

2.主刑的种类如下:(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3.数罪并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4.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5.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6.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二十四、建设工程常见犯罪罪名

1.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安全规定;1死3重伤100万);2.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偷工减料);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合规定);5.串通投标罪(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二十五、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①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③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③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设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

(2)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3.大中型施工项目,应设立项目经理部。每个施工项目必须有一个经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是非常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部行为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4.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在建设工程中,非法人组织可以作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与项目。

小编随谈

我觉得二建实务还是容易过,我考过三次,都是一次过,我觉得看看视频,做做题,还是能过的。

二建我觉得不难。

可能是我运气好,连着三次都能过?还是真的难度不是很大呢…

一建,我考过五年,是真的考不过。

不是不努力,视频看了,题也刷了,就是次次不过,主要还是实务难过,其他科还好。

所以,一建我不再考了。今年开始彻底放弃。

有二建三个证,也勉强够用了。

大家觉一建,得二建容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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